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六旬男子與保姆擦出火花後與原配離婚,後因原配為爭取更多購房指標想復婚,又起訴要求和保姆離婚,並給對方11萬元。近日,通州法院以調解方式審結了此案。
  李老漢現年60歲,他說王女士曾是他家的保姆,在對他生活照顧期間感情升溫,他因此與原配離婚,並與王女士結為夫妻。後來,因原配住處的房屋拆遷,原配為爭取更多購房指標,欲與他復婚。李老漢為此將王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離婚。
  王女士表示,如離婚要求李老漢給付相應補償款,否則不同意其離婚請求。法官與雙方展開調解工作,最終李老漢同意給付王女士11萬元的財產折價款,雙方解除了婚姻關係。
  成功與保姆離婚後,李老漢表示,和原配復婚一方面是為爭取購房指標,另一方面他也是悔於當初和原配離婚的決定,願意繼續和原配一同生活,“夫妻還是原配好”。  (原標題:老漢娶保姆後花11萬訴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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